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全面振兴迫切需要一个突破口,我认为,以促进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为抓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一个主攻方向。
产业人才的回归和参与,有利于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 农村转移劳动力经过多年外出务工,在各个行业努力打拼,开拓了视野,提升了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和丰富的人力资本,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而且他们的房屋、土地和亲人这些根还在农村,落叶归根的思想和乡村振兴战略在这一刻实现了有机的融合。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调研数据显示,返乡创业人员80%为农民工,目前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仅2017年就新增返乡创业者84万人,平均每名返乡创业者可带动就业5.5人。又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返乡农民工中有9.5%选择了创业。我国庞大的农民工正在成为返乡入乡创业的主力军,2.8亿农民工为返乡创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通过返乡创业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创新,这在国外是没有出现过的,而中国特色的土地承包制度,使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天然具有这一优势。 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引进新技术、新产品、产业融合、新业态发展和互联网应用上有创新特征。在返乡入乡创业的人中,有三分之二与返乡前所做的业务具有相关性。如贵州省正安县2013年引进在广东打拼了10多年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了神曲乐器公司,并引来多个吉他生产厂家落户正安。正安县筑巢引凤,对吉他生产企业打开“绿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并在正安县经开区建起“正安.国际吉他园”。2018年,正安国际吉他产业园已实现产销吉他600万把、产值约60亿元,解决就业13978人,其中贫困人口1284人,带动6690人脱贫。 返乡入乡人员适合承担“三农”工作的重任,已经成为“三农”工作队伍重要来源 我国“三农”工作队伍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有产业背景的新生力量进入。外出农民工在城镇市场和二三产业打拼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人力资本,是人才“富矿”。 调研发现,返乡入乡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已经成为“三农”工作队伍的重要来源。农民工年龄每增加一岁,返乡率约增加0.5个百分点,返乡峰值在41岁。这个年龄段的农民工理解改革开放带来的益处,衷心拥护党的领导,他们眼界高、社会经验丰富、思想解放,他们有大工业工作的管理经验,有城市生活的社会经验,能够把乡村与城市结合,非常适合承担“三农”工作的重任。如成都市新选举的1.28万村干部中,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复转军人三类占总数的50.8%。延安市新产生的1784名村党支部书记中,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产业大户、退伍军人占50.6%。 返乡入乡创业仍然面临不少新的挑战, 需要政策扶持 由于农村地区生产经营配套设施总体不完善,加上农业的自然灾害和疫病风险,使返乡入乡创业比在城市创业面临更高的成本和更大的风险。 同时,返乡入乡创业还面临资金筹集难、服务获得难、人才支撑难、企业用地难、风险应对难的“五难”。因此,返乡入乡创业政策和服务的核心应该依托本地资源和人才优势,以降低各种生产经营成本为出发点,突出县域特色,发展特色村镇,在中心镇形成相对集中的产业优势项目,在村发展涉农并能够促进增收和就业的各类项目。 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14条,从加大政策支持、提升创业培训、优化创业服务、加强人才支撑、加强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反映的融资、服务、人才、风险应对的难题,重点政策完善和政策落实上,出新招出实招,不仅是促进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也是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意见》有如下特点: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融资支持。一是明确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明确返乡入乡创业市场主体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保补贴,享受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通过建立信息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设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等,多渠道降低反担保门槛。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途径,将“政府+银行+保险”的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通过创业培训促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扩大培训规模。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提升培训质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示范性培训课程。三是落实培训补贴。鼓励通过项目制的方式购买培训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对师资和管理平台等基础工作给以支持。 优化创业服务。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县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培训机制。建立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二是强化载体服务。力争5—10年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覆盖全国。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供暖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建立保障机制。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加强人才支撑。一是做好用工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和个人提供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二是深化招才引智。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将返乡创业企业招用人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意见》整合了人社、财政、农业等部门的资源,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了统计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化解难题。通过实施信息进村入户等项目,提升返乡入乡创业的效能。推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建设、扶持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和项目。加大政策宣传、氛围营造力度,表彰返乡入乡优秀带头人。 《意见》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强政策的支持和服务的保障。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不断开创新格局,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 (作者莫荣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 科学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