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就业促进会是由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相关单位和就业创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社会影响力大、热心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个人自愿结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目前共有会员600余家。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起成立,省民政厅登记管理,在省政府确定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职责范围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山东省就促进会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以“促进就业,服务民生”为宗旨。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城乡就业创业及相关领域的调查研究,举办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形势分析等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2、对国家就业创业政策的完善、创新和调整进行研究、宣传和推介,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和反馈;3、组织开展提升城乡就业质量的实践活动,推动“创业齐鲁 乐业山东”品牌建设,开发劳务品牌、示范项目和实验基地,开展咨询服务活动;4、开展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和失业保险政策培训,开展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培训以及各类专项业务培训;5、组织编写培训教材,举办相关培训活动;推动就业创业专业队伍能力建设;6、开展对劳动者、就业服务机构及各类用人单位的新理念新观点的讲座及就业创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活动;7、为各类企业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发挥作用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等活动,搭建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多形式多渠道就业;8、为创业大学、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9、组织开展促进就业创业成果、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的总结、推广和信息交流活动;10、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开展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褒扬表彰活动;11、组织开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国内、国际交流活动,发展同省内外、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12、开展形式多样的会员服务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意见和建议;13、开展就业创业宣传活动,编印《山东就业》期刊,山东省就业促进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营;14、支持指导各市就业促进会工作,组织开展业务交流活动;15、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促进就业的其他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将按照《章程》规定,围绕就业创业中心工作,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搭建组织服务、活动交流、项目合作、舆论宣传四大平台,在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为促进山东就业创业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就业》简介:
《山东就业》2007年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鲁0010034号),双月刊,每期印量6000册,是我省就业战线唯一的一份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山东就业》本着“关注民生、促进就业、宣传政策、传递信息”的原则,一直发挥着宣传就业,服务就业,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编审委员会组织架构:
顾 问:夏鲁青
主 任:衣军强
副主任: 毕京福 张善利
委 员:衣军强 赵鲁伟 毕京福
徐可彬 张善利 王振群
董海波 王红星 杨光成
孙葆春 丁 智 赵 伟
任宪民 安顺本 陈明霞
陈维江 刘海涛 张明霞
魏庆荣 颜 波 李 迁
主 编:毕京福
副主编:徐可彬 张善利
责任编辑:韩志方 崔小丽 王金川 马玉林
法律顾问:山东鲁创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中辉志创(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特邀专家:刘运超
吴海亭 山东省档案馆原二级巡视员
徐永贵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