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近14亿人口、9亿劳动力的大国,不断扩大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始终是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党中央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保持了就业稳定和发展大局稳定。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健全目标导向优先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宏观调控体系,精准调控、相机调控。健全宏观政策联动机制,推动产业、财税、金融、贸易、教育、社保等政策围绕稳定和促进就业综合发力,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循环。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实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专项行动时同步评估对就业影响,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分流安置方案。
着力推进减负,稳企稳岗稳就业。做好“降、返、补”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各项惠企举措落地,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降”,就是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持续加强调研督导,及时评估实施效果,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稳定企业发展预期。“返”,就是落实好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持续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补”,重点是对符合条件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提升、税收减免限额提升、及时给予社保补贴等政策。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支持开展企业间的用工调剂,缓解招工难题,鼓励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和薪资待遇,稳定员工队伍。
着力促进创业,积极带动就业。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创业培训等实施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强化创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建设,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同时,加大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等政策。
着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针对在岗职工、困难企业转岗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参加培训,落实一系列补贴和扶持政策;针对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落实支持政策和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转岗培训,开展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对象广覆盖。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管好用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引导各方面承接大规模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探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推动工学一体、校企合作,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实训基地建设。
着力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健全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广泛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智慧化服务,打造全国统一的服务办事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推行便民化服务,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广“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组织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针对不同劳动者打造“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特色服务品牌,努力实现“月月有招聘、时时有就业服务”。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性别歧视等侵权行为。
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计划,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台账,集中开展专项活动,推广精准招聘平台,有组织地开展就业见习,继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聚焦最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集中发力,全面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把政策、资金、培训等重点用在贫困劳动力上,着力做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工作,增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加大对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继续开展“一对一”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