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上下正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着力推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培训政策和培训资源的整合力度,打破培训的部门间分割,统一培训规划、统一培训机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资金补贴,构建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大培训”格局,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
积极推进技能储备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开展劳动预备制、雨露计划、技能脱贫攻坚行动、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等技能储备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劳动者。
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提升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乡土人才培育行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行动计划等,加强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技能。
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重点,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和业务研修。全面推行企业学徒制培训,统筹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发挥“金蓝领”培训品牌引领作用。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每年组织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双师型教师赴国内知名企业和欧美等制造业强国进行技能研修学习。
统筹开展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开展失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激励和引导企业在岗职工参加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加大对“双创”活动的技能支撑,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创新培训范围。积极引导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开展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行动,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等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将其纳入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中小微企业培训规划,对返乡创业带头人、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企业负责人辅导培训,每年分批次培训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企业家。
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服务平台。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主体,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整合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建立部门间的大数据共享机制,打破参与主体间的“信息孤岛”,搭建基于互联网的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以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培训档案,实现政府补贴培训系统与评价、就业、社保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推广慕课、微课程、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型模式,完善互联网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职业培训包开发技术规程,加快紧缺职业和特色职业培训包开发使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作为必修课,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职业院校校长、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建立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导师师资库。畅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与职业院校双向交流的通道。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职业培训集团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开展合作办学,举办技术培训交流。对接国际职业技能标准,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
强化培训绩效评估监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培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对培训信用优秀的实行优质优价,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对信用不达标的实行政府培训项目禁入。对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对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琰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