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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践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稳就业关键举措
2019-07-2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稳就业关键举措

毕京福  沈伟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我省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出安排部署。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的举措,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

当前,中国经济和就业结构都在经历重大调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离不开对各类技能人才的重视、鼓励和培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可以为实现更高质量和稳定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稳就业的迫切要求。随着新旧动能转化的持续推进,产业逐渐向高附加值产品转移,就业岗位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不断上升,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解决部分劳动者的技能素质不能满足技术升级、结构调整的需要的矛盾,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促进技能人才数量迅速增加,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实现就业优先战略。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通过政策扶持来提升职工整体的职业技能素质和水平,有利于调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提升职工职业技能,为我国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改革提供充足的职业技术人才;有利于降低企业和职工的培训成本,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增强经济活力;也有利于大幅度提高我国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工人队伍中的比例,将人口红利转变为技能人才红利,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武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改“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的有效办法,是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的根本举措。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要求,开展有效、实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受训贫困劳动力适应岗位要求,促进实现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培养创业带头人,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创业培训项目,推广成型的培训实训模式。

二、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做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突出做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方案》明确培训重点群体为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职工群体既包括国家关键发展领域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行业的职工群体,也涵盖困难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大学生等群体,并聚焦贫困地区,加大贫困劳动力、农民工、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这三类培训是解决当前职业培训工作突出矛盾的关键一招。

一是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增强企业就业稳定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事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对于稳定和改善就业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企业国内外市场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把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中之重,重点抓好岗位培训、高技能培训、中小微企业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转岗培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主要目的是适应新产业、新技能的要求,提升职工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高职工转岗转业能力,也有利于企业稳就业、稳岗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二者有机结合。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努力提升培训层次,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职工高质量就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等行动计划。

二是加强重点就业群体的培训,促进实现技能就业。要通过大规模、高质量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就业市场上的企业招不到所需员工和求职者找不到合适工作并存的矛盾,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要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针对其就业创业需要,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他们尽快实现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要持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专业化创业培训,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让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都可以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学习相关创业知识,提高自主创业的成功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导师指导和创业贷款助推等创业服务,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措施。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和资金投入,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充足的空间、舞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千方百计解决制约大学生创业资金短缺、场地不足等突出问题。

三是推进贫困人口技能脱贫,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培训一人、脱贫一户。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一技在手、终身受益,加强技能培训对于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农民工稳定就业意义重大。推进贫困人口技能脱贫,要聚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面向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生活费等补贴,加大技能脱贫攻坚力度,促进他们实现技能脱贫。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在经济发展转型阶段,如何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增加农民工收入,是急需解决的一件大事。产业升级加剧了新生代农民工、尤其是其中高技能人才的结构性短缺,这种短缺将长期存在。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正面临从总量的人力资源优势,向技能提升的人力资本优势转变的新形势,对农民工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做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其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就业“困境”。对准备就业,提出登记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培训。对已就业农民工,鼓励企业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具备条件的技能人才,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培训。对拟创业和创业初期人员,重点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开展以创办个体户和小微企业为中心的创业技能培训。对已创业人员,持续开展改善或扩大企业经营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企业经营指导。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拓宽培训渠道

当前,我国培训主体包括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过去培训政策对企业培训机构的支持不够。要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把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调动起来、社会培训资源优势发掘出来,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扩大培训规模。

一是要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对于稳定和改善就业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企业国内外市场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行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承担起新时代所赋予的历史重任;始终坚持充分发挥用工主体作用的培训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善履职能力差距的培训需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推广业已成熟的工作经验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好职工培训工作;注意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育满足企业需要的新型劳动者。

二是要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如各级政府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给予支持。职业院校可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三是要鼓励社会培训和发挥积极性。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机构,对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依托社会资源,晋升培训劳动力技能,推动劳动者参加自主培训,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技能学历双提升,帮助企业员工提升学历和职业技能,广泛组织参与各种技能竞赛,带动技能素质提升计划,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工匠精英”。支持培训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二是增强培训形式的针对性。三是增强师资培训的针对性,四是建立针对性机制,为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提供保障。

一是要创新培训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规律。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将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以及劳动者的学习诉求,有机的编入培训课程中。确立需求导向,坚持三个“围绕”: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这使培训行动既促进了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也满足了社会需求。

二是创新培训形式。遵循因材施教规律,必须大力拓展创新培训方式以提高培训效率效益。可以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短中长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学制教育与非学制培训相结合,培训方式灵活多样。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满足各类劳动者的需要。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师资的业务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师资培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建设一支专业知识强、技能水平高、结构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关键。要重视和加强师资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师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师资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鼓励师资自主学习,支持师资参加培训班、远程教育等学习,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举办职业技能师资大赛,为师资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推动师资主动更新知识,逐步强化教学基本功。建立师资人才库,为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提供优秀师资信息。各地在培训时,可以根据实际培训需求从师资人才库中选聘优秀师资或相关领域的专家授课,从而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师资共享可以打破各地师资队伍的封闭状态,解决优秀师资分布不均、人员不流动等问题。要制订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方法和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要建立针对性机制。建立培训项目发布机制。应通过调研,按年度集中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要求各省以紧缺目录为基础发布企业培训项目、院校培训项目和学徒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可以实行季度滚动的动态发布机制。建立培训内容开发机制。鼓励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第三方培训服务企业开展合作,以企业的岗位需求为基础,开发培训资源,并采取购买开发成果和在线发布的方式,为培训实体单位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资源。建立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机制。所有培训项目均应指定关联企业进行质量评估。对于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学员,应委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将培训后的就业率作为发放培训补贴的参考依据。此外,要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真正做到人岗匹配。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工作的基本保障。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强化地方政府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

在管理服务方面,要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监督制度,通过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培训质量巡查员制度、完善自查自评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制度、注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要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评价服务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这对提升劳动者素质,帮助企业更快招到合格人才有重要作用。

在补贴机制方面,要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促进稳定就业。对企业开展技能培训进行专项补贴,包括在岗培训补贴、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对职工参加技能培训进行补贴,包括参加技能培训课程的学费补贴、参加技能鉴定的补贴等。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进行补贴,包括课程、教材、鉴定的补贴和一定程度的生活补贴等。向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院校和培训机构按不同职业类别提供补贴,重点向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型的院校提供补贴。可将企业全员技能比武活动和行业性、地区性专项技能竞赛活动列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以赛促训,并对竞赛组织机构适当进行补贴。要鼓励支持劳动者参加培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明确企业要为职工培训创造条件,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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