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努力促进稳定就业
毕京福 沈伟智
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既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又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中央要求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将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置于宏观政策层面,这对就业工作来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就业关乎社会大局,就业稳定民生会得到更好的改善,社会会更加稳定,经济会快速发展。稳就业既是当前宏观政策的首要任务,也是持续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稳就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要充分认识稳就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的准确研判,拓宽稳就业有效路径,实现经济发展与稳就业良性互动。
一、稳就业是时代的要求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稳定社会之基。稳就业关乎民生改善,关乎社会稳定,关乎经济发展,解决好就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首先,稳就业就是稳大局。稳定就业是对民生真正的重视,是对稳定有效的保障,是对发展本质的要求,是对社会重大的责任。我国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阶段,全面深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全方位改革,积极妥善地解决好就业问题尤为重要。解决好亿万劳动者的就业问题,可使得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劳动力资源能得到有效利用,国家健康发展。若解决不好,失业骤增,经济停滞,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只有以稳定就业形势、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才能避免经济运行发生系统性风险,减少经济发展阻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只有保持就业稳定,才能保持现行的宏观调控政策,稳定社会发展的大局。其次,稳就业就是稳民生。当前,就业还是大多数人谋生的手段。每一个劳动者依靠就业取得经济收入,并在以此维持个人和家庭生存的同时,实现发展的权利,获取社会尊重,谋求发展。社会是由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组成的,而涉及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就业这一根本问题解决的好坏,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稳定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和发展,事关劳动者的尊严和价值,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首先必须关注就业、重视就业、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目前很多家庭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难以承受失业的风险。如果出现失业率上升、局部地区和特殊群体的高失业率,将会严重影响社会预期,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因此,在当前经济增速下行、内外部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必须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必须确保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不降低。
二、稳就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当前,稳就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分析当前稳就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利于认清就业形势,有的放矢的做好就业工作。
稳就业面临的挑战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就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就业的矛盾也从数量不足转化为质量不高的问题,这是基本的矛盾。今后的劳动力市场,要解决的更多的是就业岗位怎么更优质、更高的问题。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就业面临的挑战和过去有所不同。
一是结构性就业矛盾严峻。中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转型阵痛期,传统产业日渐衰落,但新型产业尚未成熟,传统产业释放出来的大量劳动力,没有完全被第三产业吸纳,因此在未来两年内,结构性就业问题依然非常严峻。主要表现在大学毕业生供给结构与需求升级之间的矛盾、传统行业工作加速流失与劳动力再配置缓慢之间的矛盾和新兴产业人才需求旺盛与技术人才供给不充分的矛盾三个方面。结构性矛盾也包括区域就业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产业单一、产能过剩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等地区就业岗位相对短缺,有的地区存在潜在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是新一轮产业革命对就业带来的严重冲击。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既增加了就业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当前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步伐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加速重新组合。这种变革使得就业机遇和失业风险同时增加。一方面,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另一方面,也摧毁着一批传统产业及其就业岗位,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对劳动者的专业技能素质和学习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对已有的就业培训理念和制度政策服务提出了新挑战。
三是不确定因素增加。一方面,经济增长面临周期下行压力。2018年中国的GDP增长率为6.6%,稳在了区间调控的范围内,从稳中有变转向变中趋稳的发展态势非常明显。然而,国际经济学界与研究机构在展望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之时,明确给出了全球经济持续下行的预期。这意味着国际贸易量、跨国投资额以及随之创造的就业岗位将相应减少。另一方面,中美经贸摩擦增加了潜在失业风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给新一轮经济周期带来巨大风险。在新一轮经济周期中,以美国为典型的发达经济体不断制造贸易壁垒,频繁对我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这既不利于中美两国经济互惠互利健康发展,又不利于全球经济的稳定复苏。若贸易摩擦范围扩大,使得我国短期经济增长承受压力而降低增长率,相应地减少城镇地区的就业岗位创造。不仅让出口部门专业相关的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经济整体发展对各类学校毕业生的需求都可能受到影响。
稳就业面临的机遇
我们既要看到新形势给就业所带来的挑战,也要以积极的眼光分析新形势下稳就业所面临的一些新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
一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就业拉动能力趋于增强。我国城镇就业增速变动与经济增长速度变动的步调基本一致。我国经济发展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增速放缓但仍处于中高速,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从而为稳定就业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十一五”期间,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拉动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左右。 而“十二五”期间,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拉动城镇新增就业170万人左右。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所带动的就业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二是就业结构不断完善。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不断改善,服务业就业占比最大且持续上升,制造业就业比重也已超过农业,三次产业就业比重结构呈现三、二、一倒金字塔形。个体私营主体占市场主体总数超过95%,从业人员3.6亿人,提供了80%以上城镇就业岗位。劳动力市场就业已占绝大多数,市场化就业程度继续提高。
三是减税降费等举措带动就业效应显著。全国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简政放权对各地就业的利好效应持续释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在推动企业进一步“减负”的同时,拉动就业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三、稳就业的有效路径
(一)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就业有先政策,实现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稳增长首要是为稳就业,应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政策,采取综合性措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提高就业优先政策与经济发展战略相关度。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含量和利用人力资源的经济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通过经济增长拉动更多就业增加,避免出现高增长低就业的情况。在培育新兴产业中,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大的产业,形成比较优势产业链发展来促进就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快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带动生产性的就业岗位增长。要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培养未来具有较强就业增长潜力的产业。在对外贸易的战略性调整中,形成新的出口竞争优势。培养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继续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升出口加工业的规模、档次、竞争能力,增加就业容量。在扩大内需中,注重培养发展新型消费产业,以扩大内需带动就业有效需求。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稳定增长、推动经济良性循环过程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是保持经济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将过去依靠物质资源转变到依靠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通过充分开发人力资源来促进经济增长。在增加各要素投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把人力资源大国转变为人才资源强国。要把提高劳动力素质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环节,将素质就业作为实现充分就业的要素目标任务。在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中,把培养技能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的创新能力作为要素和重要支点。在保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同时,促进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要把稳定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结合。要切实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要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处理好多就业少失业问题。优化第一、二、三产业布局,扶持劳动密集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实施城镇化进程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本上要逐步减少农村人口,降低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将扩大就业与推动公共服务统一考虑,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就业的潜力。
四是要落实就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要考虑对就业的影响,确保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深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利好政策,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 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以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就业动力。
(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吸纳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口的80%,已成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力量。中小企业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重要参与者,国民经济的推进者,也是就业巨大的容纳器。中小企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征,资本有机构成低,创业相对容易,能够灵活适应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是拓宽就业门路、促进就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阵地,只有继续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协同联动,才能使广大劳动者有更多机会就业创业,也才能实现新时代就业事业的新发展和新突破。
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主动服务中小企业,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落实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政策门槛。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三是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大幅度提高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的比例,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是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升中介服务质量水平,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培育,搭建跨部门的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继续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人才待遇政策保障和分类评价制度,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群体稳则就业稳。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都离不开高质量的就业,尤其应促进和维护重点群体的就业水平。在新形势下,重点群体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大学扩招使毕业生群体人数不断增长,产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使下岗工人数量持续增加,且由于淘汰落后产能等原因,这一群体要实现再就业愈加困难,加之农民工转移就业、退伍军人就业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
一是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头连着家,一头连着国;一边是父母家人的心愿,一边是党和政府的就业目标。就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是天大的事。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积极就业战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的计划,切实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大力推进青年见习计划。明确见习期间的劳动用工性质,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激励制度,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见习基地在人员管理和培养上承担更多责任,增强企业参与见习计划的内在动力。加强政校联动,提高保障力度。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吸引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推进见习基地的规模化建设,确保见习政策的落实。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做好信息衔接工作,促进毕业生和见习岗位的精准对接。把拓展基层就业空间与稳定城镇就业有效结合起来。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通过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导师指导和创业贷款助推等创业服务,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措施。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和资金投入,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充足的空间、舞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千方百计解决制约大学生创业资金短缺、场地不足等突出问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专业化创业培训,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让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都可以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学习相关创业知识,提高自主创业的成功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是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经成为城镇就业的主力军。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保证农民工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是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开展农业农村问题的关键。推进城乡和区域就业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实现就业规划城乡同步、就业管理城乡平等、就业政策城乡普惠、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制度,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全面协调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实现更加公平的就业。重视解决贫困地区的就业问题,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其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精准扶贫力度。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中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未就业人员以及已就业人员基本情况,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坚持“产业化带动、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利用”,提升“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小额扶贫信贷、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等业务,促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支持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扶贫岗位,优先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畅通进出通道,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一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完善和落实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实施范围,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将农民工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积极组织创业农民工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对创业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为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创业担保、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要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限制,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承训企业和高等院校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确保承训单位的教学水平。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要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要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四)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
当前,中国经济和就业结构都在经历重大调整。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离不开技能人才;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离不开高技能人才;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更离不开对各类技能人才的重视、鼓励和培养。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可以为实现更高质量和稳定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积极推进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要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推进技能储备培训,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统筹开展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和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当地依法建立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等,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持续推进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打造优质技能培训高地,要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多元评价方式。要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实行城乡一体的补贴政策,完善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评价补贴政策,实行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培训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基础服务能力。
二是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深化课程体系、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高级技工以上培养层次的规模。
三是加强培训针对性,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技能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广泛调研培训需求,形成具体的解决方案。培训方案要改变传统单一的集中授课、填鸭式教学等模式,逐步推广工学一体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培训教材开发和课程建设。根据培训需求,做好培训教材编写、修订工作以及课程设置、开发工作,要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对培训中发现的教材和课程问题进行修订完善,鼓励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课程,尤其是配合企业转型升级及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要求的新职业课程。
四是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劳动者遵守纪律、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义务,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将培育工匠精神融入到教育培训、企业文化建设等各领域各环节,大力培养劳动者精益求精的职业素质。
(五)顺应新形态,实现就业新突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新就业形态发展搭建了广阔舞台。2018年,我国数字经高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9%。 据测算,在数字经济从业者中,每送100个就业人口,有72个为升级原有就业,28个为新增就业岗位。数字经济在推动中国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成为我国新增就业的新动能。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就业规模呈扩大趋势。2018 年我国为共享经济提供服务的人数为7500万人,约占全国就业人数77586万人的9.7%,比上年增加约500万人,同比增长7.1%。平台员工数为598万人,同比增长7.5%。
一是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模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发展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推动数字经济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延伸和升级。在用地、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给数字经济创业者提供政策支持,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法律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加大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保障人才供给,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向知识型和技能型就业为主转型。制定和实施适合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培训、社保补贴政策,对于使用重点就业人群的企业,加大培训和社保补贴力度。
二是加强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明确各方法律关系,更新劳动关系理念,转变以“工厂制”为基础的立法理念,研究制定包括劳动关系在内的不同类别法律关系的界定标准和认定范围。研究制定适合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平台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有关劳动基准,确立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劳动标准。研究制定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切实保护从业者劳动权益。进一步推动完善与“灵活用工”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研究和制定就业创业人员的工伤和失业保险办法,完善社保费缴纳监管措施,提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适应就业新形态的服务体系。扩大公共就业服务使用范围,从稳就业、促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角度出发,扩大当前就业扶持等各项政策服务的适用范围。加快“互联网+就业服务”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推动形成集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就业招聘、创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就业服务系统,完善灵活就业相关服务。
(六)优化就业环境,确保就业权利
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充分履行优化创业就业环境的责任,打造发展新引擎,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
一是将就业优先政策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促进就业、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相结合。着重加大减轻企业负担的力度,保企业稳需求,大力落实好援企稳岗各项措施,挖掘企业的发展活力,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政府项目投资中完善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在产业升级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中促进就业,在发展绿色经济中探索推进“绿色就业”,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促进新成长劳动力体面就业。通过落实各项政策,让政策落地生根,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是拆除城乡壁垒,切实加快就业创业“城乡一体化”。打破城乡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间合理流动,形成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从缓解城乡就业矛盾的双重压力出发,积极探索城乡劳动力互相对流的新路子。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农村就业状况调查,建立社会失业率发布机制,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统计范围,通盘考虑。加大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的力度,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寻求托底安置岗位,扩大就业规模。
三是加强劳动关系保障,维护就业合法权益。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要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要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参保意识,防范失业风险。
(七)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在缓解社会压力、落实就业和人才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对改善和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是落实稳就业政策的现实需要,是应对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的需要,也是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的需要。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制的顶层设计。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设计,完善自上而下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等多元主体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就业公共服务政策效果评价体系。将自主择业率、就业满意度、收入水平、劳动合同覆盖率、劳动时长等就业质量影响因素纳入就业公共服务政策效果评价体系中,加大劳动监管。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的设计,将原先定点定时的窗口服务向跨时段、跨形式服务延伸,推进服务对象的全面覆盖,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保证基础公共就业服务的同时,提供针对不同人群的个性化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扩展服务领域,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
二是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各项业务的“大系统”,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各项业务的全程信息化。进一步扩大信息服务范围,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充分运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12333电话咨询服务等渠道,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要加快就业大数据的资源整合,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企业岗位就业人数变化等相关制度性监测活动,研究判断就业供求态势。
三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要自上而下的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规范甚至是行业标准,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数量、内容、程序进行规范,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评价。
四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体系。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充实机构力量,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范围,增加公共就业服务的供给。要健全工作人员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系统化的专业培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着力培养大批行业测评员、招聘辅导员、政策咨询员、社保帮扶员等人才,为就业者提供更优质的就业服务。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