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加强求职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近日,笔者就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退休人员再就业做了调查与思考。总体感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年人预期寿命不断增长,低龄健康老年人群体规模越来越大。他们长期奋斗在教育、卫生、科研、文化和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精湛的职业技能、宝贵的工作经验和难得的社会资源,为国家、为社会作出各自的贡献。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支持和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老年人增加收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社会负担,又有利于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缓解人才供需矛盾、减轻劳动力人口下降对经济的不利影响,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群体的关心关爱。因此,全面落实《意见》明确的这项改革任务具有深远意义。
老年人力资源特点
老年人力资源存量增量双高,开发空间大 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占有量少,老年人存量和增量双高,是我国的基本国情。2023年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2.97亿人,占总人口比重21.1%;65岁以上人口超过2.17亿人,占比15.4%,老龄化趋势明显。2023年末,海南省全省常住人口1043.21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5万人,占比16.8%,比2022年末增加12.4万人。无论是全国,还是一个地区,人口老龄化持续、快速、深度发展。老年人口数量占比持续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人口红利逐步减少,短期之内改变不了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方向,人口老龄化大趋势不可逆转。老龄化社会是我们正面临的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面临巨大挑战。应对人口老化问题根本靠经济发展。在劳动年龄人口逐年减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率,发展壮大银发经济,就是释放人力资源红利。
健康低龄老年人群体愿意再就业、增收做贡献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职工退休年龄长期实行的是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50周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从2025年1月1日起,国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用15年时间,将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至男职工63周岁,女职工58周岁或55周岁。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升级和老年人健康状况的改善,许多退休的老年人特别是低龄健康老年人群体非常愿意找份合适的工作岗位,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招聘平台前程无忧发布的《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68%的老年人退休后有再就业意愿。提高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一定程度上可抵消劳动人口下降对经济的负面影响,缓解经济社会压力。
“候鸟”人才分布相对集中,为当地发展注入新活力 “候鸟”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一大特色。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沿海与内陆、城市与农村、东中西等发展水平差异大。大中城市等经济发达地区,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好,老年人的子女多在此地就业创业安家,是老年人退休生活的首选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和杭州、武汉、苏州、南京、青岛、西安、成都、昆明等二线城市及海口、三亚等生活宜居三四线城市,每年都有大量老年人或投靠子女或长期居住或短期过冬等,“候鸟”迁徙老年人越来越多。大中城市的“候鸟”老年专业人才,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作出特殊贡献。
退休人员再就业现状
一是退休人员愿意就业的比例约为60%,实际再就业的比例约为26%,年龄低的、身体健康的、学历高的、有一技之长的、家庭支持的希望有一份弹性工作。对广东省退休人员问卷调查显示,愿意再就业的占比64.6%。在愿意就业的退休人员中,70岁以下的占69.0%,高中以上学历的占72.1%,身体良好的占72.7%,家人支持的占70.7%,退休后再就业过但目前未就业的占比22.9%。
二是退休人员再就业主要考虑的是增加经济收入,兼有追求社会适应能力、健康生活方式、良好心理状态。调查显示,在愿意再就业选项,选择养老金不足以维持生活、缓解家庭经济压力的占44.3%,认为工作可以带来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占59.0%,认为再就业有助于认识新朋友、维持朋友关系的占60.4%,希望传承技艺的占43.8%,希望实现自我价值的占21.9%。
三是退休人员再就业工作岗位多与退休前相同或相近,工时上多为非全日制,相对灵活。调查显示,72.7%的再就业人员从事一份非全日制兼职工作,有18.2%的再就业人员从事一份全日制专职工作,有9.1%的从事两份及以上非全日制兼职工作。
老年人再就业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家庭层面看一是超过半数的老年人不愿意再就业。调查显示,“有足够的养老金作为生活保障,安心养老”和“身体条件不允许”,占比分别为50.0%和27.5%;“需要照顾家庭”“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和“家人反对”分别占比25.0%、20.0%和5.0%。二是大部分子女不太支持老年人再就业。调查显示,子女不支持再就业的占37%;保持中立态度的占27.6%;支持再就业的占24%。在不支持的原因选项中,64.1%的担心老年人身体吃不消,54.7%的表示经济条件好无赡养压力;42.2%的认为退休后就该在家享清福;41.7%的认为再工作会显得子女不孝顺。
从社会层面看 一是社会存有偏见,担忧产生老年与青年就业的相互挤压效应。企业偏好吸纳青年就业而对招聘老龄劳动者有抵触心理,认为老龄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尤其是技能提升面临压力和挑战。调研显示,43.8%的认为退休了就该在家舒舒服服生活、安享晚年;41.7%的认为再就业显得子女不孝顺;54.7%的认为经济条件好无需出去工作。退休再就业观念尚未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二是用人单位招聘公告普遍有年龄限制,不愿意招聘退休人员。调查显示,77.5%的认为目前老年人再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不愿意招聘老年人,担心老年人恃才傲物、不好管理,也有的嫌老年人工作效率低、思想保守等。三是再就业退休人员多数没有和用人单位签署书面用工协议,存在维权风险。按现行法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和雇主形成雇佣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再就业人员难以享受节假日、加班工资、辞退后赔偿金等待遇,用工过程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也无法申请工伤。
从政府层面看 一是缺乏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的配套政策。目前,社会上适合老年人再就业的岗位不多,有再就业意愿的老龄人未获得再就业机会。二是缺乏老年人再就业权益维护的法规。现行法律法规对老年人再就业的劳动身份界定模糊,合同签订率低,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权益难保障、纠纷难处理。三是缺乏针对老年人再就业的公共服务体系。老年人求职渠道路径少,针对老年人的技能培训少之又少,也没有专门为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服务机构。查阅现有招聘网站不难发现,退休人员相关招聘信息较少,有少数工作岗位还是大多数年轻人干不了或嫌弃不干的。调查显示,在就业渠道选项,54.5%的选择通过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介绍。四是缺乏老年人再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不论是国家主流媒体,还是地方报刊电视台、新媒体,少有对老年人再就业政策的解读、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我国尚未形成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的氛围。
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对策
研究制定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领、释放活力、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老年人力资源开发阶段性目标、配套政策、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尊重老年人就业意愿,提供市场就业平等机会,消除不合理限制或歧视,创造适合老年人就业岗位,推进实现老年人就业群体与其他各类就业群体互促互补,统筹开发各类人才资源。到“十五五”期末,努力实现老年人再就业社会认同显著提高,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老年人劳动参与率明显提升,老年人再就业成为新常态。
建立健全老年人再就业法规政策体系 修订完善有关劳动法规,研究制定老年人再就业支持政策,为退休人员再就业提供法律依据。如政府加大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财政支持,实施税收优惠,提高老年人再就业补贴标准。行政机构依规监测退休人员再就业情况,纠正针对老年人的身份、年龄就业歧视行为。支持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依规签订书面协议,畅通大龄劳动者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开发适合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对于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退休返聘、柔性引进、兼职顾问等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与适龄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对于管理经验丰富的老年人,引导其到用人单位担任管理工作或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对于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技能的老年人,提供岗位技能培训与指导,引导他们走向服务业、零售业、批发业中技能要求较低的岗位,如保洁员、服务员、仓管员、客户服务员等。引导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社会团体提供适合退休人员再就业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推广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引导低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志愿服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大力开发“社区微业”,促进老年人群体“家门口”就业。
加快构建老年人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建立老年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搭建老年人再就业数字化招聘平台,增设老年人才交流市场,提供“一站式”再就业服务。创新老龄就业群体管理方式,探索适合用人单位和老年人共发展的管理模式。鼓励用人单位尝试新型灵活用工方式,允许老年人选择弹性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允许提供咨询和培训的服务类人才实施在线办公,更有效、更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柔性聘用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建立老年人更灵活、更方便、更开放、更自由的工作模式,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借鉴国外经验,设立“银色人才中心”,专门给老年人介绍工作,为延迟退休者提供额外的养老金奖励,允许部分养老金领取者选择半退休模式等。
用好用活“候鸟”人才。 应鼓励用人单位引进和使用“候鸟”人才,扩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政策适用范围,让全国各地“候鸟”退休人员都分享这一优惠政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作出特殊贡献。建立并动态更新“候鸟”人才数据库,推广“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打造“候鸟”人才供需、服务对接平台。
加大舆论宣传。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广泛宣传“老年财富论”,消除公众对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各种歧视,引导公众认识到退休人员的经验、技能及价值,让全社会都能关心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积极营造退休人员寻找工作价值、丰富精神世界、提升生活质量的社会氛围。
(中国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