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各会员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有关工作安排,助力提升全省职业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推进全省职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普惠化、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的职业指导服务新格局,山东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院、山东省就业促进会拟于4月下旬联合举办2025年山东省第五期职业指导师研修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山东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院
主办单位: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承办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时间地点:
时间(待定):2025年4月线上学习;2025年5月集中培训学习;
地点(待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三、研修安排:
(一)研修内容
1.主题讲座及理论学习(线上):当前就业形势分析、高质量充分就业挑战和应对、职业指导队伍建设、职业指导理论知识基础、职业指导实务与技术、前台咨询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职业介绍服务、职业诊断与测评、帮助指导、职业指导工作推动、学生就业准备与生涯规划教学指导、创业教学指导、高校毕业生心理特征及指导帮扶策略等。
2.教学说课及研修讲评(线下):核心职业指导课程示范;职业指导教学说课与专家现场点评;职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大赛现场指导。
四、参加人员:
1.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负责同志;
2.各院校学生工作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等部门从事就业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教师(含专业课教师);
3.就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等。
五、证书发放:
研修合格发放结业证书;符合职业指导师相应等级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系统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证书是双师评定、专业就(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其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六、报名缴费:
(一)报名条件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指导师(2023版)要求。
(二)报名时间
参加研修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此表及缴费信息发送至邮箱,邮件注明“职业指导师+人员名称”。人员报到后,发票将发至学员报名邮箱。研修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费用标准
研修班收取培训资料费2780元/人(山东省就业促进会会员单位所属人员按照2580元/人收取);鉴定费四级240元/人、三级300元/人、二级480元/人,研修培训及考试鉴定均开具相应发票。请于报名后将培训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缴费成功后即确认报名。
户 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农业银行济南济大路支行
账 号:1511 1301 0400 0666 8
培训资料费包括专家讲课费、培训包(新版教材、新版国家职业标准、文件汇集、研修提纲)以及等级证书费用等。
(四)其他事项
1.研修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不得缺勤,不无故迟到早退;
2.研修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保健工作。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冷海燕 15910083035(微信同号)
王国庆 13012997511(微信同号)
马玉林 13153146816(微信同号)
邮箱:672606350@qq.com
关于举办2025年山东省第五期职业指导师研修班的通知.pdf
山东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院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