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业(技工)院校高质量充分就业
专业委员会会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质量充分就业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筹备成立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职业(技工)院校高质量充分就业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请各级、各类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等机构作为单位会员提出入会申请;
二、 请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理论研究、认定竞赛、就业创业等方面理论造诣深厚、工作经验丰富、操作技能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团体活动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人员作为个人会员提出入会申请;
三、请对《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职业(技工)院校高质量充分就业专业委员会服务管理办法》(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职业(技工)院校高质量充分就业专业委员会服务管理办法》(审议稿)修改意见请于2024 年10月31日前;《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职业(技工)院校高质量充分就业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和《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职业(技工)院校高质量充分就业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会员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会员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复印件),于2024年11月10日前,一同报送省就业促进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玉林
联系电话:0531-86120089
电子邮箱:sdaep2006@163.com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