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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27


鲁就会字〔20235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充分发挥省就业促进会理论研究的优势,凝智聚力,助力我省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家和省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本地区、单位工作实际进行选题。选题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实用性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范围

本次课题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稳定扩大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内容选题,也可围绕就业创业工作自拟课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课题申请书》(见

 

附件2),并注明申报类别。

(二)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请于2023年103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山东省就业促进会秘书处邮箱,并将签章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山东省就业促进会秘书处,申报材料不退回。

(三)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课题评审委员会,于今年11月份进行评选,确定2023年度立项研究课题,并于今年11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课题申报人员并在山东省就业促进会网站同步公布。

四、申报条件

(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高校、职业院校、会员单位、企业从事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社会各界具有就业创业研究能力的人员均可进行课题申报。

(二)课题研究实行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负责制,每个课题设主持人1人,其他参与研究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含)以上课题。

(三)已在其它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立项的课题(与山东省就业促进会2023年度课题参考选题内容相似),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立项课题结题时间为2024930 日,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和论文为主。

(二)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坚持“三新一用”(研究新情况,进行新分析,提出新建议,可直接应用于决策)的衡量标准,坚持“政产学研用”相融合的研究机制,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三)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准予结项,同时根据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效果进行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对未达到课题标准要求的,不予结项。

(四)此次申报立项课题经费坚持自筹的原则,对初审入选课题,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将收取一定的专家评审费用。申报者所在单位承诺给予申报课题配套经费或其他政策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课题研究工作,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支持,确保课题研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联系人:马玉林 崔小丽

联系电话:0531-86120089

电子邮箱:sdaep2006@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253号济南大学创业学院C座109

 

附件:1.山东省就业促进会2023年度课题参考选题

2.山东省就业促进会课题申请书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2023年8月25日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1)(2)_20230926102751.pdf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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