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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
2023-01-05

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聚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跨周期调节和政策统筹衔接,2022年12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2023年第一批政策清单》)。现就政策研究制定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出台背景

2022年,省委、省政府聚焦稳住经济基本盘,创新落实、顶格执行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配套制定90项、47项具体措施;结合全省实际,先后出台四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涉及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培育壮大有效需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23个方面、284项政策。一系列政策举措出台以来,省委、省政府滚动接续开展宣传解读、推进实施、督导评估,推动各项政策直通基层、直达企业,达到了稳定经济运行、增强市场信心的预期目的,政策效果总体是好的。一是主要指标运行平稳。1-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外贸进出口分别增长5.3%、6.4%和13.5%,分别高于全国平均1.5个、1.1个和4.9个百分点。限上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完成1136.2亿元,增长19.7%。二是财税金融保障有力。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全省共退税、减税、缓税、降费、缓费合计2682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670亿元,是2021年全年退税总量的3倍,惠及各类企业13万户。截至11月末,社会融资规模余额19.2万亿元,增长12.1%;本外币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增长11.6%。三是就业物价保持稳定。1-11月,城镇新增就业115.3万人,提前完成年度计划;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7%,处在温和上涨区间,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四是市场主体预期向好。截至11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398.8万户、增长6.7%,其中11月当月新登记市场主体、新登记企业环比上月分别增长7.2%和9.9%。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要求,在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思路谋划,分类梳理2022年四批、284项政策清单,研究提出分类执行意见,并结合形势需要,新制定提出5个方面27项针对性政策,起草形成《2023年第一批政策清单》。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及企业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分别于12月20日、2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3日提交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征求意见,2022年12月30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把握原则

在研究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原则:一是突出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既着眼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任务,又紧扣稳定经济运行、助企纾困、保民生兜底线等当前重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支撑、增强后劲。二是突出政策延续性稳定性。对2022年出台的四批、284项政策,按照是否符合国家最新政策导向、是否为年度滚动实施的任务、是否为阶段性政策、是否有明确执行期限等进行分类梳理,并对内容存在交叉的政策进行整合完善,能不退出尽量不退出,能完善提升的完善提升后继续实施,进一步稳定政策预期。三是突出政策可量化可操作。对政策内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执行标准等尽可能予以量化,确保政策易落实,实施效果可评价。同时,在起草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同步研究细化具体实施细则、配套措施,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谋划推出27项新政策。主要是:(1)强化助企纾困,聚焦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提出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开展旅行社责任险补贴、降低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减少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对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实施优先过闸等5项政策。(2)优供给扩需求,聚焦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消费复苏回暖、建设智慧社区、推动文化“两创”等重点领域,提出9项政策。(3)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聚焦推动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免收自发自用分布式燃气机组系统备用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等,提出4项政策。(4)创新要素支撑,聚焦加大技术、人才、资金、数字信息等要素供给,提出4政策。(5)保民生兜底线,聚焦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提高居民医保水平和生活品质、守牢安全底线等领域,提出5项政策。

第二部分,逐条梳理2022年出台的四批284项政策,按能不退出尽量不退出的原则,对政策内容没有发生较大变化,或完成年度任务、2023年仍将延续执行的政策,更新完善相关表述,继续推进实施,共214项。其他因政策任务已完成、阶段性政策明确执行期限,以及政策需完善提升、纳入新政策清单或另行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原政策不再执行。

初步测算,本批政策清单涉及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1242亿元,其中,延续执行的214项政策涉及支出1168亿元,27项新政策涉及支出74亿元。除已明确政策执行起始时间的条款,以及由国家统一部署的政策,其余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下一步,各政策牵头部门将逐项细化落实配套措施,按照确保市场主体能看懂、好操作的原则,把政策申报要求、享受标准、起止时限、报送渠道等尽量具化,保障政策可操作、好落地。同时,多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电视、广播、纸媒和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多种渠道,以及“政策明白纸”“四进”送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研究政策、用好政策。省委、省政府将定期调度政策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将各市、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政策集成落地、取得实效。

二、关于强化助企纾困

近三年来疫情反复影响,各类市场主体受到较大冲击,一些文化旅游等接触性服务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聚焦为各类市场主体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持续加强政策集成供给,在延续执行2022年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的同时,又推出5条政策。一是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二是开展2023年度全省旅行社责任险补贴试点,省财政将按照保费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进一步帮助旅行社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政策进行优化整合,并按照30%以上的比例降低收费标准,预计2023年可减轻国有企业负担3000万元左右。四是对二手车备案销售企业收购后用于再销售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车号牌,力争2023年实现全省全覆盖。如按每年二手车交易量100万辆、每辆车10万元计算,每年可为二手车企业共计节省登记成本约2亿元。五是对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实施优先过闸,提高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关于优供给扩需求

202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谋划实施“十大创新”“十大扩需求”“十强产业”行动计划,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强化创新驱动引领,推动形成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高水平良性循环。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围绕全面落实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要求,又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注重解决制约供给升级的薄弱环节,注重扩大有效投资和促进消费回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政策清单在延续执行基础设施“七网”建设、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促进餐饮文旅等领域消费等政策以外,又推出优供给扩需求的9项政策。在优供给上,采取一系列奖补激励措施,推动提升发展水平和企业产品竞争力。比如,2023年创建10个工业强县,给予每县不少于2亿元的资金或专项债券支持,统筹用于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围绕“十强产业”提升、企业运营需求、核心技术攻关等,实施专利导航项目30项,并分别给予经费支持。在扩需求上,加快促进消费复苏回暖,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聚焦汽车、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举办大型促销活动200场以上,并鼓励各市对重点消费企业进行奖补;实施智慧社区建设扩面提升行动,2023年支持建设20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并对基础型、成长型、标杆型三类智慧社区进行分类分档奖补;推进中华文化体验廊道建设,聚焦“十个展示带”,建立廊道建设项目库,在财政经费、金融授信额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税收、用地、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关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022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赋予了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光荣使命,为山东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省委、省政府着眼国家所需、山东所能,聚力推进先行区建设谋篇布局,高标准编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制定重大项目清单、改革政策清单、责任落实清单,谋划推进一批标志性的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高效推进机制,推动先行区建设强势开局、引向深入。

这次政策清单,在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清单的基础上,瞄准关键细分领域,提出4条具体支持政策。一是加快推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对2022-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给予50元、40元、20元、1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全省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燃气机组自发自用电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收系统备用费,进一步减轻综合利用企业负担,推动燃煤消减。三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攻关和转移转化,支持环保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建设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3年建设5-7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对获批建设的,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四是率先在省级层面细化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的具体办法,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五、关于创新要素支撑

要素趋紧是共性难题,破除阻碍要素科学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要在市场化交易、差异化配置、内生性挖潜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山东在2020年初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围绕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水资源、资金等要素,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推动落实落地。2021年又出台20条政策措施,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潜能活力。

政策清单聚焦加大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供给,进一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提出4项政策。技术方面,通过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以竞争性项目的方式给予200-300万元资金支持,有效聚集高端创新资源,促进先进成果转化。人才方面,遴选省级创投优秀团队和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进一步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山东落户或与本地创投机构合作设立分支机构。资金方面,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来最高可出资30%提高至40%,省、市、县(市、区)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最高可出资50%放宽至60%,进一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天使基金,孵化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数据方面,实施数字政府强基2.0工程,在全国率先打造省域多中心高可用性架构,2023年省财政对承担区域骨干节点建设任务的市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推动实现高可靠的路由环网保护和智能调度。

六、关于保民生兜底线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紧盯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量力而行、久久为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以来,全面推进20项民生实事落地,顶格执行“延缓返扩补创”政策,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64万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6亿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60元,新改扩建幼儿园开工412所、中小学开工295所,新增护理型床位3.7万张,城乡特困人员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

政策清单围绕促进城乡就业、提高居民医保水平和生活品质、守牢安全底线3个方面,提出5项政策。一是深入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巩固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力争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0万个,“十四五”期间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由120万增加到160万。二是着力提高居民医保水平和生活品质,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机制;统筹安排7000万元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建设,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体育惠民消费季活动。三是切实守牢安全底线,设立1000万元的安全生产督查激励资金,对在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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