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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09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3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

振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2〕13号),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人社帮扶十大专项行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要求,动员引导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与农村基层在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需求对接,开展精准服务。从2022年到2025年,通过宣传引导、组织发动、政策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特色品牌,启动一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挖掘一批参与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全力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精准对接助力充分就业创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等,创新开发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当地特色产业、设施农业、帮扶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招聘、服务外包、劳务对接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支持开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服务,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帮助进城务工农民更好就业。组织知名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乡村,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投资融资等支持,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效果。

(二)开展“送人才进村”活动,精准寻访助力急需人才引进。发挥猎头机构和网络招聘平台专业化优势,探索建立乡村实用人才资源库,加强乡村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鼓励地区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积极开展人才资源匹配,精准寻访乡村规划建设、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远程服务、技术指导平台,帮助农村地区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和高素质新型农民。引导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合作,建立联络点、监测站、服务网,收集、整理、发布人才岗位供求信息,主动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

(三)开展“送技能入户”活动,精准培训助力实用技能提升。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的合作,针对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乡村振兴重点产业,以及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实操等形式,向乡村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辅导。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培训手段,灵活运用“网上课堂”“云上直播”“线上点播”等方式,提升培训便捷度和精准性。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跟进式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

(四)开展“送品牌到家”活动,精准培育助力乡村劳务品牌发展。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乡村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集中举办乡村劳务品牌专场招聘,建立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鼓励招聘网站设立乡村劳务品牌专区,发动有招聘需求的乡村劳务品牌企业发布岗位信息,为农村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引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山东手造”推进工程,为传统手工艺品牌产业化发展提供精细、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足实际,通过党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模式,领办创办、发现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乡村劳务品牌,推动品牌发展由劳务输出向技术输出升级。

(五)开展“送管理上门”活动,精准协作助力乡村有效治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方面的资源,开辟乡村治理专题服务,广泛组织乡村党务人才、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走进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借鉴现代化管理理念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能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乡村网格化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文化传承保护、非遗开发利用、法治宣传教育、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为乡村综合治理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数字化赋能和精细化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参与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为困难人员托底就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级人社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要充分调动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积极性,引导他们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出实招、创实绩、见实效。

(二)加强服务保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具体工作方案,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五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要主动与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三)营造良好环境。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大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评选,对各市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具体方案,定期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活动开展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按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2〕135号.docx

                 鲁人社字〔2022〕1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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