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平台经济领域开展了反垄断、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审查、用户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整治行动和制度构建。在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指导和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多份文件,通过结构性改革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经过近三年的强化监管、专项整改和集中整治,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监管,逐步实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但2021年以来,平台经济的发展势头和运作活力不同程度下降,出现了中概股市值大幅度下跌、平台业务范围缩减、创始人纷纷退居幕后和大规模降薪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2022年3月份以来,随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平台经济稳增长、稳就业的作用被再次重视,政策面支持平台经济的积极信号不断传递。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要求,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5月31日国务院发布《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并明确了支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些政策向市场传递的积极信号,体现了中央对于平台经济发展思路从过去三年来以监管规范为主转变为以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此次《通知》出台了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体现了政府对平台经济作用的肯定。具体措施包括“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该措施认可了平台企业并不仅仅是一家企业,其所运营的平台是连接千百万商户、劳动者和消费者的生态系统,平台与商户存在共生关系,因而政府认为可以通过平台企业的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这是我国政府正面、公开肯定平台经济在稳就业、稳小微企业方面的重要价值,认为平台经济是稳住经济的一个重要抓手。疫情期间平台经济稳就业效果明显,2021年通过美团平台获得收入的骑手有500多万人。外卖骑手、城市即配、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在疫情期间数量快速增长。具体措施中还提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在近三年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平台经济体现的企业责任和贡献的社会价值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肯定,在保畅通、促消费、稳就业、推动数字化转型、构建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等方面作用明显。比如,美团买菜、盒马鲜生帮助解决封控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满帮平台做好货运运力调度,助力打通保畅通中的堵点痛点;滴滴平台成立出行保障车队,为一线医护人员提供出行保障服务。又比如,深圳市通过美团平台发放3000万元数字人民币红包刺激餐饮消费效果明显;饿了么、拼多多以多种方式发放消费优惠券助力稳消费;腾讯、钉钉平台助力线下办公、会议向线上转移;美团配送、淘鲜达、天猫超市等平台企业成为了城市民生保供的重要力量,作为生活基础设施在抗击疫情中作用凸显。具体措施中,还有“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体现了政府对平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视。权威机构AMiner近日公布了2022年度AI 2000人工智能最具影响力榜单,阿里巴巴位列全球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网络研究机构。除了阿里巴巴外,其余全部为美国企业和大学。平台经济是各类前沿数字技术的应用者和创造者。支持平台经济加大原创技术、核心技术投入力度,可以帮助提升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的整体创新能力。除了政策新提法在这三个方面传递的信号外,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平台经济在这些方面作用的发挥需要依靠更广泛的社会共识支持。对于平台经济发展,有很多共识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需要中央政府的重要会议定调,或通过各项规划、意见指南指明方向,更需要包括各级政府、媒体、学术界、业界等在内的全社会在不断讨论中逐步形成相对主流的观点与意见,形成激发平台经济再次起航的新共识。首先,平台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处于何种定位?平台经济是我国民营经济中新近发展起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利用海内外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领域,也是新一代民营企业家辈出、优秀年轻企业不断涌现的领域。过去三年来监管政策对互联网行业、数字科技行业的发展,对资本市场和民营企业的信心造成影响,这样的结果并非监管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国政协5月17日“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指出,要“支持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从上述政策表述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高度肯定平台经济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方面的重要作用,强调平台经济要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平台经济产生于数字经济时代,其组织模式与工业时代的企业存在较大不同,这造成了平台经济与现行制度体系之间的不协调,在很多方面出现了平台经济与现有制度规则以及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过去三年对平台经济的规范,主要围绕平台企业资本无序扩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但在实践中需要明确哪些行为符合垄断、不正当竞争的判断标准,哪些被争议或讨论的行为仅仅是因为平台商业模式创新与现有的制度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差异。如果是后者,适应于工业时代的制度架构如果不能够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做出调整,势必阻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将平台经济视为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力量,势必要推动平台经济不断创新。但平台经济的创新可能与已有的制度设计不相符合。这种不相符合并不是平台经济以违反现有制度规定而获利,更有可能是现有制度规定在设计之初并没有考虑到平台经济出现后的新情况,从而导致了不协调或冲突。平台经济领域的制度建设,既要考虑平台经济自身规律和利益相关者诉求,也要考虑平台在推动国内经济和社会创新中的作用。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和制度建设需要更精妙的制度设计和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方法论革新。再次,平台经济已经嵌入国内社会生活,成为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疫情期间,外卖配送的正常有序开展不仅关乎了基本的民生保障,还能够通过稳定社会预期进而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平台经济深度嵌入中国社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平台企业所产生的扩散效应极大。监管政策以规范平台企业为目标,但结果是与平台共生的整个生态系统受到冲击,千百万普通劳动者和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利益受到损害,这绝非政策制定者的初心,但却是真实发生的结果。《通知》提到了“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已经认可了平台与其服务的中小微企业的共生关系。未来的监管中,政策措施如何区分对平台企业和平台之间的影响,需要政策制定者采取更科学和更精妙的设计,以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的伤害。对平台经济的政策鼓励不会是市场纾困的权宜之计。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相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平台经济在疫情暴发关键时期承担了社会责任,其作为生活基础设施的价值也在凸显。无论经济情况如何发展,平台经济始终可以发挥稳就业、稳中小企业,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作用。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大幕正徐徐开启,市场对政策新提法中传递的新共识抱有很高期待,迫切期望有更加具体的支持政策早日落地。一些部门或地方政府对平台经济仍以监管和整顿为主,期待各级部门、各地方都能够在中央的统一精神下支持平台经济的发展。期待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共同努力,支持平台经济领域不断创新,从而带动我国商业模式、社会生活模式创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助力。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22-06-28 第11版:第一评论
作者:张成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