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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践
数字经济与就业研究课题线上调研活动
2022-06-13

  按:6月2日,由中国就业促进会指导、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持、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牵头执行的数字经济与就业研究课题组开展数字平台企业线上调研活动,重点了解平台带动和促进就业总体情况,为分析数字经济生态中就业的类型、特点、变化及趋势提供参考。与会专家围绕平台带动就业的重要性、平台创造岗位分类的科学性、相关政策扶持的针对性等就业议题进行了线上交流。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张小建出席会议并作研讨发言,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作总结发言。现将张小建会长发言刊登如下。

数字平台企业线上调研活动发言

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  张小建

首先感谢数字平台企业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调研学习机会。了解平台的发展,特别是平台对就业对扶贫发挥的作用和做出的贡献。我们所进行的数字经济与就业的研究,既具有现实性,也有前瞻性。目前,数字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异军突起,方兴未艾,未来更具有广阔前景,代表着经济发展新的方向。而近些年,数字经济就业已形成新形态就业的主流,为劳动者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机会;未来,将通过自身的创新发展和与传统就业的融合,对中国就业带来新的动力、新的增长效应。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这个过程中,数字经济及其就业会对传统经济及其就业产生替代甚至淘汰作用,也会带来结构性迭代性失业问题。我们所讲的挑战,总的来讲就是三个方面:

第一,就是如何认识和把握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的方向和规律,顺势而为,使我们相关的方针政策能够促进数字经济就业的健康发展,并做到规范平台运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此,我们要在研究中形成进一步促进新形态就业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政策措施。

第二,就是如何解决好数字经济就业与传统经济就业的有机融合,在用数字经济改造传统产业行业的同时,转换一代劳动者,为他们赋能,掌握新技术新技能,从而造就一代新的产业大军。为此,我们要研究和形成一整套促进新老形态就业较好融合转换的政策。

第三,就是如何解决好数字经济就业在替代淘汰传统就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批难以转换的劳动者的内卷问题,对由此带来的失业情况要有预估,对防范失业风险和解决这类失业问题要准备好政策预案。

结合这次调研,我也再提三个问题,希望能够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一是分析平台创造和带动的就业效应:第1个层次是平台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是直接就业的人员。第2个层次是利用平台和软件就业的人员及其所带动的辅助人员,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就业的人员(其中有一批人是兼职的)。第3个层次是通过平台实现营收后,所带动的生产供应链从业人员。第4个层次是通过平台实现营收后,所带动的消费需求链从业人员。上述第3和第4个层次人员,肯定在就业和收入增加方面有积极效应,但从就业统计上来讲,还不能统计为数字平台就业,他们原来属于哪个行业、职业的,还要统计为哪个行业和职业的就业。

综上所述,如何统计平台带动就业,也扩大到如何统计整个数字经济就业?就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将从业人员收入水平作为主要分界标准。如第1层次和第2层次的从业人员,凡工作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就应当算创造了一个岗位,计算到平台新增就业人数之中。从而与那些兼职的、获得部分收入机会的人区分开来。

二是如何促进数字经济就业健康发展国家已提出了明确的方针导向和政策指引,在实践中一方面要去落实,一方面也需要探索。平台是新形态就业的依托和阵地,在平台上登录的新形态就业劳动者与平台是新型合作关系。促进平台健康发展与保障新形态就业劳动者权益,如何做到扬长补短、互利共赢。这次调研中大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要在课题研究中深化认识,研究提出解决新问题的对策措施。

三是一定要高度重视新旧转换时期就业内卷问题。我们在处理产业升级换代、企业破产重组、结构调整转换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解决好“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当然这方面也有一些值得汲取的教训。在进行就业结构调整和人员的转换过程中,市场机制要发挥优胜劣汰和供求调节作用;而政府的责任,就是要为面临最大失业风险的人员考虑好保护措施和出路准备,保住社会底线,防止集中的大规模失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严重冲击和影响。这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就业发展的题中之义,所以也要作为我们研究课题中一个重点,拿出切实可行的观点主张和措施办法。(来源:中国就业促进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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