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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近日,山东省就业促进会会长毕京福接受《联合日报》专访,围绕促进新职业发展阐述意见建议。9月28日,以《补齐短板,为新职业扬起风帆》为题刊发。

 

《补齐短板,为新职业扬起风帆——访山东省就业促进会会长毕京福》

 

新职业的“新”,不只是因为它是新诞生的职业类型,也在于其发展尚未成熟。新职业快速健康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如何补齐发展短板,形成发展合力?记者日前采访了山东省就业促进会会长毕京福。
  记者:现有法律体系主要针对企业与职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对新职业从业人员就业不够健全,如何顺应新职业发展趋势,补齐法律法规方面的短板?
  毕京福:推动新职业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形成保护新职业发展的整体框架。比如研究修订《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和地方《就业促进条例》等,从法律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为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就业权益、社会保障权益和劳动保障权益等提供法律保护。同时,要严格执法,防范打着“新职业”幌子的不法行为滋生,应对新职业发展中的各种风险,确保新职业健康发展。
  记者:如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毕京福:结合新产业、新业态、跨行业、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制定灵活的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平台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劳动基准,确立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劳动标准。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切实保护从业者劳动权益。提高社保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使更多平台从业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保补贴扶持政策。对于平台企业帮助残疾人、贫困家庭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加大社保补贴力度。
  记者:培训是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的关键,如何搞好新职业培训?
  毕京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坚持市场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要组织开展新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作用。注重培养新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激励措施,形成主要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促进人才流动的机制,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满足产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新职业培训要改变传统单一的集中授课、填鸭式教学等模式,逐步推广工学一体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十职业培训”、多媒体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进一步提升新职业培训质量。
  记者:针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如何优化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适应新职业发展的服务体系?
  毕京福:从稳就业、促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角度出发,要扩大就业扶持等各项政策服务的适用范围。加快“互联网+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采用适合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方式。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推动形成集技能培训、资格认证、职业介绍、创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就业服务系统,完善灵活就业相关服务。使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就业岗位信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缴纳社保费、申领就业、培训、社保等各项补贴,以及享受社保待遇等各项人社服务。
  同时,搭建新职业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平台。对有求职意愿者推荐相应的岗位;对有创业意愿者,介绍创业优惠政策并为他们与可提供帮助的企业单位牵线搭桥;对缺乏技术的就业者或者初次就业者,可有针对性的提供职业培训;对特困家庭进行特殊照顾,可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推荐力所能及的岗位。
  记者:新职业引领风潮,但势必冲击人们固有的就业观念。如何引导劳动者从事新职业,提高新职业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加入到新职业队伍中来?
  毕京福:从长远看,一个新职业从兴起到成熟有较长过程,常常伴随挫折与低潮,但观念不改就很难看到身边的就业机会。新职业意味着新机遇,要引导劳动者秉承专业精神,保持终身学习的心态,积极顺应市场力量,找准需求定位,增强核心竞争力,练就过硬本领,同时具备创新思维,不拘泥于传统择业观念,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在新职业的舞台上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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