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