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力度。
一是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已按原标准享受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明确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方案印发30日内拨付提高标准部分,企业无需重新申报。简化稳岗返还办理,稳岗返还金额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材料;“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审核采用企业承诺方式。
二是支持企业拓岗扩岗。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每吸纳1人,最高补贴3000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三是支持困难企业以训稳岗。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