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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践
发挥就业制度优势稳就业保就业
2020-06-10

编者按: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大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稳步走向“双胜利”,彰显“中国之治”生动实践和显著优势。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与求是杂志社共同组织“中国稳健前行”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邀请思想理论界专家学者撰写系列理论文章,在求是网陆续推出,敬请关注。

内容摘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被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业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就业理念的升华。在疫情大考面前,我国就业制度充分显示出稳就业、保就业、促发展的巨大优势,充分显示出民生第一、就业优先的制度优越性。正因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不断完善就业制度,所以才能战胜任何风险挑战,始终保障好就业这一最大民生。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就业压力显著加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以保促稳,稳住了经济基本盘,兜住了民生底线,凸显了制度优势。

我国就业工作经受住了疫情大考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好超大规模就业问题始终是带有挑战性的问题。近年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深刻转变、产业结构深刻调整,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球经济下行和一些国家保护主义抬头导致外需下降,就业工作不仅面临总量性矛盾,而且面临结构性矛盾,稳就业的难度很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通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基础、顺应经济转型升级趋势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等有效举措,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基本稳定,就业形势稳中向好。2019年,世界经济增速降至国际金融危机10年来最低,而我国不仅实现了6.1%的经济中高速增长,且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连续7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月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0%—5.3%左右的较低水平,发展成绩有目共睹、难能可贵。

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精准的措施稳就业、保就业。一是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力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推出8个方面90项政策措施实施援企稳岗,最大限度稳定企业用工。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各地促就业举措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能用尽用。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三是加快壮大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更多新就业岗位。四是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资助以训稳岗。开通线上失业登记和线上失业保险申领,为失业人员免费提供一站式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五是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协同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货币和投资等政策聚力支持稳就业。

应该看到,疫情冲击没有改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稳定就业的基础条件。通过大力稳就业、保就业,我们稳住了就业基本盘,兜住了就业底线,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不仅传统就业岗位将进一步释放,而且由新业态带来的就业岗位会进一步增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疫情大考面前,我国就业制度充分显示出稳就业、保就业、促发展的巨大优势,充分显示出民生第一、就业优先的制度优越性。

稳就业、保就业显著成效的背后是理念提升和制度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不断给就业优先战略注入新内涵,使我国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就业制度逐步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8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并重申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年7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的“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使稳就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9年10月,“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被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

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提法的变化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业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就业理念的升华。就业优先,就是要在目标上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而不是以经济增长速度目标代替或代表就业目标,让经济朝着有利于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方向发展,把经济增长成果体现在民生改善上;在措施上把就业优先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发展质量的各项举措紧密结合起来,在保持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中不断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在经济结构优化中既推动就业规模扩大又实现就业质量提高,实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良性循环。

今年以来,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同时,提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六稳”工作中,稳就业居于首位。在“六保”任务中,保居民就业同样居于首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罕见地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而是突出强调“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

就业优先不仅体现在工作要求中,而且落实在制度层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业制度日益完善,不仅全方位建立起包括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灵活就业、劳动关系协调、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而且逐步提高就业政策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中的位置,使人民就业得到更坚实的制度保障。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不久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为主要手段,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把就业优先政策上升到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同等的位置,从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上巩固就业优先政策的地位,这是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标志着对就业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了在制度层面更好地落实就业优先,我们还建立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实施重大政策项目工程时,都要同步评估对就业的影响,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分流安置方案,将对就业的吸纳和提升能力作为重要依据。

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并对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作出全面部署。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是为了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提高的就业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是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增强劳动者持续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另外,鉴于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会在短时间加剧就业总量性矛盾,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面临周期性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过剩轮番交替问题,稳定劳动力需求也是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是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把就业优先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把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把就业优先政策作为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主要手段,在实现就业目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经济增速等目标,促进各项宏观政策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力、围绕促进就业形成合力。

二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劳动者提高就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促进发展成果共享。

四是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促进提高就业质量。

五是深入研究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规律性,积极稳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工作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作者:张怡恬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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